医方手术操作不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就诊,由于手术方式、手术操作不当使得患者出现脊髓水肿,术后评估不当及未及时接触压迫,导致患者四肢截瘫,最终因此赔偿万余元。
诊疗经过
年12月10日,50岁的杨老爹因“右上肢麻木,伴双下肢无力2个月”医院就诊。
门诊磁共振检查提示:颈椎退行性改变、颈椎病(脊髓型)……
结合病史、体征、检查等初步诊断:1.颈部脊髓损伤;2.颈椎管狭窄症(颈5-颈7);3.脊髓型颈椎病;4.颈椎间盘突出症(颈5/颈6、颈6/颈7)……
经医生评估,认为杨老爹脊椎病有手术指针,需要进行手术,遂于12月12日行椎间盘切除手术(颈椎前路手术方式)。
术后第二天,杨老爹出现四肢运动障碍,双下肢不能活动,医生复查后,考虑为术后脊髓缺血再灌注损伤,让其不要担心,并要求进行颈椎核磁检查。
12月13日17时17分复查颈椎核磁提示:颈4-7相应水平椎管骨性狭窄,相应水平颈髓水肿……颈3/4、颈4/5椎间盘膨出,继发颈4/5段椎管狭窄,相应脊髓受压。
12月19日,中医科及康复科进一步会诊后,诊断:脊髓损伤、四肢瘫,处理意见为后期给予对症支持治疗加康复训练等。
医院进行1年的康复治疗,于年12月27日出院。
案件分析
中心接到案件后,随后召开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讨论案件,主要问题研究如下:
1.手术指针问题
根据《脊椎病的手术治疗及围手术期管理专家共识()》,患者入院确诊为脊髓型颈椎病且症状呈进行性加重,应该及早手术治疗,本案有手术适应症。
2.手术方式问题
根据影像学检查,患者多个颈椎椎间盘存在脱出和膨出的问题,且椎体前后均存在压迫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后入路手术或者后—前联合入路手术的方式,降低损伤脊髓的风险,医院手术方式选择不恰当。
3.术后病情处理问题
患者术后第一天就出现了脊髓损伤症状(四肢瘫),根据《急性脊髓损伤围手术期管理临床指南》,应当立即进行核磁共振等的检查,及时进行补救手术解除压迫,医院在评估及处理上均存在差错。
司法鉴定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我们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及医学标准,同时阐述患者脊髓损伤的原因主要包括:
1、手术方式不恰当等(起因);
2、自身存在的疾病(起因);
3、术后病情评估及处理错误(补救措施),并论证所占的原因力的大小问题。
最终鉴定中心采纳我方意见,医院存在过错,并建议责任比例50%。
法庭辩论
1.护理费是否应当计算20年?
经过鉴定杨老爹为终身护理依赖,按照法律规定,护理费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我方通过论证法律的一致性以及从节约司法资源的角度,同时准备《终生护理依赖护理费应当计算20年》的大数据报告,法院最终支持我方主张。
2.鉴定报告是否结合了当地的医疗水平,医院责任?
通过庭审中对鉴定人的发问,明确医院诊疗行为过错及不足中所采用的专家共识、标准等均系全国推广并使用的,医院,应当熟练掌握。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医院的诊疗行为经鉴定存在过错,但原告病情存在复杂性,结合现有的医疗水平及手术本身具有一定风险,医院应承担50%的责任,医院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杨老爹住院期间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期医疗费、出院后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计元,扣除其应承担的未交医疗费.16元,医院还应赔偿.9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共计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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