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来。
近年来,高空抛物导致楼下停放的车辆等受损,无辜行人受伤乃至死亡的事故屡见不鲜。高空抛物这一既不文明又违法的行为,被人们深恶痛绝。
近日,海南省琼中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高空抛物致人身体损害纠纷案件,七旬老人纪某珍被9岁男孩高空抛物的盒装牛奶砸伤。经鉴定,纪某珍身体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男童监护人被判赔偿7万余元。
三盒牛奶从天而降砸伤楼下活动的老人
原告纪某珍系吉林人,退休后与丈夫来到海南省琼中县湾岭镇某小区居住生活。
年1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小区模特队在居住的楼下门前走模特步时,突然从21楼层扔下来三盒纸盒包装牛奶,其中第二盒(内装牛奶)砸中正在楼下走模特步的纪某珍头部。
经排查,牛奶盒是4号楼业主的9岁外孙子袁某某从租住的房屋4号楼21层房间窗户扔下来的。
当天下午,纪某珍在被告家属的医院门诊治疗并做核磁共振检查,经该院初步诊断为:头部外伤,颈4-5颈5-6颈6-7颈椎间盘突出及相应椎管受压狭窄,颈3-6椎体骨质增生,颈3-4颈4-5颈5-6颈6-7椎间盘变性,颈5.6椎体向前滑脱1,医院诊治。事故发生后,年2月21日,原告自感颈椎不适,医院就诊,被该院诊断为颈椎不稳,脊髓型颈椎病,建议其住院治疗。医院要求住院治疗,而是采取门诊治疗的方式,先后医院、海南省医学院第一、医院(含乌石分院)、医院、医院治疗,同时在药店自购药品进行治疗。
老人被砸成十级伤残家长被判赔7万余元
年3月29日,老人多次与男孩家人协商医疗费用赔偿事宜,因双方就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无法协商一致解决。老人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8万余元,并申请有关部门进行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老人身体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后期康复费用需1万元左右。同时鉴定纪某珍的颈椎不稳、脊椎型颈椎病与被扔牛奶纸盒砸中头部存在关联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男孩袁某某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所实施的民事侵权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即父母承担民事责任,袁某某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事件发生过程中,袁某某实施的侵权行为,导致老人身体受到损害,男孩应承担赔偿责任,老人不存在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故侵权人应当就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判决男孩的监护人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网友:家长应该好好教育孩子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公布后,不少网友留言称,“熊孩子惹祸,家长买单”。
综合:琼中县人民法院网站、网友留言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高珊珊
编辑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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